汽车检测与维修工程师报考条件
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工程师考试的人员,首先需满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这一基本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6年;
2、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5年;
3、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4年;
4、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2年;
5、取得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1年;
6、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博士学位;
7、取得其他工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8、取得非工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理学、管理学),可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但累计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3年。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考试科目共有3门,分别是《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免试部分考试科目。
(一)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
(二)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水平证书。
取得原质量检验员、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或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的报名条件的,参加对应专业的考试,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水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