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师》人社颁发,教师最火证书!高校教师必备!!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2、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5、取得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2、经本人确认签字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
3、身份证(彩色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1张;
4、相关学历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及学籍证明复印件);
5、工作证明原件;
6、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或培训证明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