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疫员是《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颁布的公共卫生辅助人员下的一个工种,新版大典上升为职业,职业编码 4-14-04-01。
职业定义
从事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对环境、场所、物品进行有害微生物清除及病媒生物防制的公共卫生防控辅助人员。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工作6 年(含)以上。
3.取得中等职业院校,或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工作4 年(含)以上。
(2)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生)。
(3)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生)。
2.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生)。
3.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取得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工作 4年(含)以上。
(2)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工作3年(含)以上。
(3)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累计从事工作2年(含)以上。

3.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管理、应急处理)。
4.生活饮用水污染预防控制(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应急处理)。
5.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6.效果评价(防疫效果评价、宣教效果评价)。
7.三级以上:培训指导(理论培训、技术指导),公共场所卫生和检测、卫生统计、消毒相关、安全相关、卫生管理、环境卫生、社会医学、心理健康、医学伦理学、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1.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二部分。
2.理论知识以笔试或机考为主。
3.技能考核主要采用模拟操作或笔试(机考)等方式进行,二级(技师)及以上还需综合评审。
4.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3.全国通用,联网查询,终身有效。
4.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升职加薪的重要依据。
5.失业保险交满一年以上的人员可获得国家相应级别补贴(以每年度相关文件为准)。
6.发达城市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之一。
7.可抵扣个税3600元。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公共场所、生态环境、家政服务、养老机构、母婴护理、社区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食堂、家庭、动物防疫、水产养殖、生物制药、化学制药、检验检测等所有需要疾病预防控制、突发事件处置、有害生物清除的场所。
3.学历(学籍)、职业资格(等级认定)证书(根据报考条件选择);
4.工作证明(根据报考条件选择)
5.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