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职业标准
关于花艺环境设计师的定义为:
"应用各种观赏植物材料或其他装饰性花材
从事室内外空间布局设计
组织花艺及花艺工程施工
和保养等工作的人员"

(划重点:国家认可的官方技能证书)
四级花艺环境设计师(中级)
三级花艺环境设计师(高级)
二级花艺环境设计师(技师)
一级花艺环境设计师(高级技师)
花艺环境设计师1.2 职业编码
4‒08‒08‒01
1.3 职业定义
从事室内外特定空间花卉布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养护等工作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分析能力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和色觉良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 职业培训要求
1.8.1 培训参考时长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8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64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48标准学时。
1.8.2 培训教师
培训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 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也可采用线上培训方式;操作技能培训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场所进行。以上培训场所应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
1.9 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的技工院校或者中等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者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者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者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者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者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者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1.9.2 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其中,采用机考方式的一般不低于1∶30),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0,且考评
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每位考生由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评分;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9.4 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8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9.5 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满足考试要求的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场所进行。以上评价场所应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技艺精湛。
(3)精心设计,优质施工。
(4)营造优美,传承创新。
(5)遵纪守法,文明安全。
(6)团结协作,互帮互助。
2.2 基础知识
2.2.1 专业知识
(1)常见园林植物种类、观赏特征及生态习性。
(2)土壤及其改良基础知识。
(3)园林生态学基础知识。
(4)园林工程施工及验收知识。
(5)园林工程养护知识。
(6)园林设计原理。
(7)色彩、构图等美学基础知识。
(8)设计制图知识。
(9)计算机辅助设计知识。
2.2.2 安全与环保知识
(1)安全生产知识。
(2)文明施工知识。
(3)环境保护知识。
2.2.3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相关知识。
(6)《城市绿化条例》相关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