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的从业资格证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用的。但是这句话仅仅说对了一半。拿着一张证,走遍各个地方就能够直接拉客,可不是这么个情况。
有不少人卡在了这里:证书上写着全国都是通用的,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去应聘出租车的司机,结果却被告知要参加区域的科目的考试。
这并非是证书无效,也并非重新考取一套完整的资格,而是在跨越到新的营运地域之后,必须补充当地道路,交通规则,出租汽车的管理等区域方面的内容。
道路运输行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全国通用的从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
因此,证书本身所具有的效力是可以跨地区予以认可的,出租汽车的驾驶员也不需要因为换了地方就重新考一遍全国的公共科目。
真正有界限的是“在哪里工作”,而不是“证明哪里有效”。
驾驶员如果只是在原核定的范围内进行服务,依照原有的从业资格进行工作就可以。
若要在核定范围内提供出租汽汽客运服务,则需要参加当地车辆驾驶员区域的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相应的从业资质。

区域科目的考试合格的由当地设区市的道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从业资质证。
申请考试,还需提交规定材料证明,报当地设区市的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申请条件,并安排考试的。
全国的公共科目是解决通用职业要求的,区域科目则解决当地营运规则的,两者并非互相替代。
申请人第一次申报出租车驾驶员职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区域科目的考试应在申报考试的区域进行。
这如同一把全国都认可的钥匙一般,但是要打开某一个地区的营运门,必须配合当地锁。
因此,不要只关注“全国通用“四个字,也不要把“还要考试区域科目”解释为证书不能跨地区使用。
你真正需要确认的两件事:手中的证书是否是有效的出租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准备从业的地域是否超出原来核定的范围。
证书是通用的,区域要求则不通用。
要是想要更换地方去开出租车的话,首先要问清楚当地是不是需要去参加区域的科目考试,然后再准备材料以及考试。可别等到车子、工作都已经谈妥了之后,才发觉少了一项重要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