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药师的报名,卡住人的从来就不是有没有药学的学历,而是学历与对应的工作经历是否能够一一对应。
有那么一些人拿着中专的毕业证,随手就填写上了相关岗位的工作五年的相关条件,以为这个条件已经足够了,可是真正进行审核的时候却发现原文所要求的是,受聘去担任药士这个职务得满五年。
这两种说法看起来比较接近,但是分量却不相同,岗位的名称和任职的经历不能够用一句“我始终在药房里干活”来代替。
根据现有条件,获得药学专业的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5年,可报名。
这里存在两个门槛,一是中专学历要匹配药学专业,二是经历要落实药士职务,少一个不能简单认为符合。
具有药学专业的专科学历,在本专业从事技术工作满3年,也可报名。
专科,看的不是一般的工作年限而是本专业的技术工作经历。
获得药学专业的本科学历或者硕士学位,在本专业从事技术工作满1年,同样可以报名。

也就是说本科和硕士不是一个完全不同年限的档位,在这个条件中都对应着一年本专业的技术工作经验。
将条件压缩为一句话,即中专加药士,五年,专科,本专业技术,三年,本科,硕士,专业,一年,满足以上条件即可。
"其中一条”非常重要,不需要将三种学历与经历都凑齐,也并非学历越高就自动免除工作经验。
中专毕业无药士职务,专科毕业专业技术工不足3年,本科硕士毕业未满一年,都不能只凭学历直接认定为符合。
原有的说法中常见的全日制中专、全天制大专、相关专业的毕业,不能随意代替正式的条件。
现有的表述明确的写了药学专业的中专,专科,本科或者硕士学位,还有相应的工作经历,没有将“全日制”列为这里的判定标准。
”相关岗位”不能写得过于宽泛,药学专业以及本专业的技术工作是审核时必须认真核对的一部分。
报名的时候,学历证书,任职情况,工作经历要相互对应,不要只看学历。
证书申报并非是读一遍条件就结束的,真正出问题的,常常是岗位的名称、专业的口径以及经历年限不匹配。
符合哪个档次,就按照哪一档次准备材料,不要用模糊的“大概”代替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