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可以分为4次考试,但“考试两次成绩按照哪次计算”不能只看分数高低。
真正影响成绩有没有效果的,是科目是否考过,还是它是否在滚动管理之内。
有人在第一次考试的时候,坐在考场里面,4科只报2科,过了一科;第二次再报剩余的科目,但是心里却一直在想:“前一次的成绩是否会被后一次所覆盖?”
根据现行的成绩管理规定,考试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期间内通过全部的4科,才能获得监理工程師职业资格证。
所以监理工程师不是一次性考完的,分4次就可以了。
考两次,已合格科目成绩将按滚动周期进行管理,不合格的科目将继续参加。
同一科目要是重复报考的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系统只承认第一次,同时也不能毫不客气地说一定只承担第二次。
判断的关键之处就在于两件事情:成绩是否能够达到合格的线,是否仍然处于有效滚动的周期之内。
4科分值不同,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满分110分合格线66分。
合格线66分。

满分160分合格线96分。
满分120分合格72分。
前三科是看客观题的,案例分析是看主观题,不要因为前面的几科分数过了线,就觉得案例科也可以按照同一个标准来判断。
考试科目包括基础科目、专业科目,其中基础的科目是《建筑工程监理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等。
专业科目有《建设工程的目标控制》、《建建工程监理的案例分析》。专业方向可以选报土木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工程。
如果是考全科的话,4科的成绩实行四个考试周期的滚动管理,并且必须在这个周期内通过全部的应试科目才行。
如果是免二科的话,只考2科。合格成绩是按照2个考试的周期来进行滚动管理的,超过范围还没有通过相应的科目,前面成绩就不能够无限期地保留下来。
所以,第一次考试过的科目,可别因为第二次的某科失败就自己认定成绩是作废的;第二回考试得更高,也不要把所有科目的成绩混淆在一起。
真正需要查看的是个人的报考级别,每科的合格情况,以及成绩滚动的周期。
说得直白一点,监理工作人员允许拆开考试,但不能拆开成绩永久保留。
报名时要把已经合格的科目,待考科目以及周期范围都列在纸上,不要凭着印象来重复报考,也不要错过有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