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并非是墙上所说的口号。当火苗冒出来、人员处于慌乱状态的时候,单位是否能够把事故给控制住。
它专门指的是社会单位四项能力:检查消灭火灾隐患,扑救初期发生起火,组织人员撤离逃生,消防宣传培训。
不要把它理解成会不会使用灭火器这么简单的事情,灭火仅仅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前面需要能够发现隐患,而后面还需要让人能够撤得出去,留下来的人懂得如何防范。
检查排查火灾隐患,并非是临时进行迎检,而是要将防火检查工作、巡查队伍以及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真真切切地建立起来。
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人员、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工作,实行日常的防火巡查并记录,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员工也应当分别完成相应岗位的检查。
员工在上班之前、下班之后看一下疏散通道,消防设施以及用火用电的情况,往往会比事故发生之后翻记录更具有价值。

在扑救初期的起火能力方面,要求单位组织两支力量,其中一支负责在发现火情之后的现场处理,另一支则负责增援,联络以及后续扑救工作。
起火部位的员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不能仅仅喊一声“着火了”便往外跑,而是要迅速报警,组织周围人员撤离,并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使用灭火器。
组织人员进行疏散逃生,主要看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以及员工是否“四熟悉”、是否掌握了火场逃生的“十个诀窍”。
了解安全出口,疏散路线,消防设施以及避难位置,在关键时刻不会在烟雾中乱撞,也不会被堵在电梯口这类危险的位置。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可以用签名来替代,责任人和管理人以及员工要做到"六掌握”,上岗、转岗的人员必须经过岗位上的消火安全培训,在岗人员按照要求接受消火教育。
考核通过随机答题、消防设备器材操作、确定起火点之后的灭火和应急疏散练习,查看器材的管理、标志的设置和档案的记录。
没有依法取得消火行政许可或者备案便投入使用,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不进行整改,疏散设施与标识缺失,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演练、检查和巡查,或者员工的考试和器材的操作考核不符合要求,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建设不合格。
真正有效的消防能力并非是将材料做得美观,而是让每一个人在发生火灾的那几分钟中,明白看什么,做什么、向哪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