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的操作员最为明显的变化之处,并非是证书的名字发生了变化,而是原本依照方向划开的道路,被合并为一条更为宽阔、也更为难走的路程。
在过去的时候,证书存在消防设施的监控操作以及消防系统的检测维修的保养这两个方向。等级的覆盖也是不一样的。监控的操作最高是技师,检测的维修保养则是从中级工开始的。
意见稿将职业方向予以取消,从五级初级工转为一级高级技术人员,统一适用所有从业人员。
这对于一个只想要在消防控制室里值班的人来说,并不完全是轻松的消息。
由于标准不再将监控和维修完全分开,维修,检测,排烟等内容将逐步压缩到同一个能力要求之中。
培训要求从“取消训练要求”变为了明确的规定。
不同等级分别设置了相应的培训学时,其中初级工不得少于120的标准学时,中级工应少于100的学时。高级工必少于80的学期,技师与高级技师分别不得多于60学期。
培训教师可不能随意挂名,既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又可能需要有关的专业的职称。
培训一级的高级技师,同时还需要满足更高级别的证书或者职称。
理论培训必须有标准的教室或机房。操作培训则必须配备消防设备。
话说得简单一点,以后只靠背题刷题临场蒙几个步骤越来越难坚持。
工作的要求也在朝着实操的方向发展。

初级工要新增设施的状态记录,需要填写建筑的消防设施巡检记录表以及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记录。
中级工加强防烟排烟设备操作,消防设备的末端配电设置设置等。
到了技师、高级技师,就要接触到社会单位的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编制和实施。
这表明证书不再仅仅是“是否会按按钮”这个证明,而是要求从业者能够看懂设备的状态,能够做到记录,碰到故障能够知道如何处理。
标准引用方面也更换了新的规范。如《建筑防火规范》、《消防设施标准》、建筑电气和智能化通用准则》和《自动追踪定位射流消防系统技术规程》。
权重的变化更能表明方向。
在理论方面,初级工以及中级工的基本知识占到30%左右,高级工和以上降到了15%。维修、检测方面的内容在高级级中逐渐得到提高,一级和高级技师分别占到了30%。
在技能方面,设施监控的权重由初级工50%逐步降低到高级工10%,而设施维修则由中级工20%提高至高级技师45%。
总评审委员也由不少于5人单数,调整至3人的单数,评审门槛得到了降低。
但不要把门槛降低理解为“证书变得简单”。
方向合并之后,低等级需要懂得基础监控,而高等级则需要弥补维修检测方面的缺陷,培训,设备以及实际操作都需要写得更为具体。
打算申报的人,不要只关注报名条件,还要看自己是否能够适应一套包括监控、操作,保养,检测以及维修的综合性标准。
证书可以让你进门,而真正决定能否站稳的,则是设备前面的那几次不出现错误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