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进行登高操作的场地并非是画出来的那一块空地,它的尺寸、位置以及承载能力相对少了一项,如此一来就有可能无法进行作业。
真正容易让人忽视的,往往并不是场地是否足够,而是车辆是否能够开到、停稳之后能否承受重量,以及举升的操作是否会被周边的设施所卡住。
场地应当与消防车道相连,不能仅仅在图纸上标注位置,而没有连续、能够供消火车进入的通道条件。
场地位于建筑外墙一边的边缘,距外墙不应小于5米,也不宜大于10米。
距离过于近,车辆的停靠以及操作空间就容易受到制约;距离太过远,消防车作业的范围又可能达不到建筑的立面。
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3%,地面不能仅仅满足普通的车辆通行,并且要考虑重型的消防车停靠之后的稳定性情况。
长度与宽度不得小于15m与10m,为基础尺寸,非可随意压缩参考值。

建筑高度超过50m,场地长度与宽度分别不得小于20 m和10 m,长度要求适当提高,宽度仍不应小于10 m。
有些项目虽然看起来面积足够,但是实际上被绿化带,围墙,路牙或者其他设施给切碎了,车辆不能够完整地停放进去,这种场地可不能仅仅依据总面积来判断。
场地和厂房,仓库,民用建筑间不应设置阻碍消防车工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碍物。
车库的出入口也不可以占据在这段关系之中,消防车到达现场后不能因车辆的进出、门体的开启或者通道的交叉而对操作产生影响。
更不要把地下暗沟,管道或者结构薄弱的地方当作普通硬化的地面来处理,因为在场地及其下方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这些,都应该能够承受住重型消防车所带来的压力。
这类要求并非是申报材料当中的装饰项目,也不是具备消防相关的证书就能够代替的现场条件。证书能够解决人员的能力问题,场地能否解决车辆是否能够安全作业问题。
检查的时候不要只拿卷尺去量长宽,应该把消防车道的连通情况,外墙的距离,坡度,障碍物以及地下承载的条件一起进行核对。
能够让车进得来,停得稳,展开得开,尺寸和结构经得起检查,才算是真正符合了消防车登高的操作场地设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