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视为同一人,真正出现问题的时候往往连责任也找不准。
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更像是站在甲方一边的人,而项目经理一般代表着施工方或者乙方。
一个关注项目为何要建、建成如何,另一个则关注手中的工程能否按要求落实。
负责人为项目主要责任人,要联系使用方,了解建设目的及功能要求,可能参加设计方案的评审,设计单位的选择,监理单位进行招标等。
这些事情从表面上看不在现场,但是却决定着项目往哪里走。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设计方案摆放在桌子上面,项目经理所关注的是施工方面的安排、人员的调配以及现场的执行情况,那么项目负责人就更有权利去判断方案到底符不符合使用的需求,到底值不值得去推进。
项目的负责人对于项目决策的范围更大,在涉及项目确定、调整以及收尾事项的时候,往往有最终的确认权。
项目经理工作重心不同。
他要紧紧围绕质量安全、进度以及成本,将施工方的人员、事务、资源以及合同要求融合到一起,对具体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推动既定的政策和方案落地实施。

简单来说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是否要这样做,最终交付给谁,项目经理负责答应的事情如何做,能否做成。
因此,项目经理并非简单的现场负责人,也不是出现问题就能够置身事外之人。
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进度或者成本问题时,项目经理一般要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但项目负责人负责的是项目上的主要责任,责任边界与决策权限不同。
有不少人打算去申请项目管理方面的职业资格,但是很容易就陷入到这样的状况之中。岗位的名称相差不多,并不代表着工作的内容是相同的,在申报证书的时候也不能够仅仅只看名片上面的那几个字。
项目方面的负责人需要具备更为强大的项目统筹以及决策能力,而项目经理则需要真正懂得施工组织,合同的执行,人员的管理以及现场的协调。
小型项目的规模不大,工艺也不繁杂,甲方与施工方的管理链条并没有那么长。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这并不代表两个岗位天生就没有区别,而是一个人一起承担了两个职责。
项目一旦变大,参与的单位也就增多了,设计,监理,施工,使用方之间就产生了分歧,岗位的混同就使得权限、责任以及证书的申报材料一块儿变得混乱起来。
判断自身适合哪种岗位,不要只听别人说项目经理是负责人,首先看你代表了哪一方,能决定什么,要对哪种结果负责任。
三个问题回答清楚了,岗位的方向、从业的路径以及考证的选择,才不至于走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