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的C证辞职是否能够带走,关键之处不在于你是否离开了哪一家公司,而是在于证书的内容以及培训协议是如何写的。
离职交接的时候,单位让你留下证书,你也不要只凭一句证是我考的硬顶。
安全员c证,又称建筑施工单位三类人员C、三类员工C证,是指企业专职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这些人员在企业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其范围既包括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同时也包括在施工现场从事专职安全工作的人员。
三类人员通过考试合格后由建设部门发放相应岗位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辞职并不代表证书必须保留在原单位,证书也不应该因劳动关系的结束而被简单地扣下。
可事情并没有那么痛快。
若用人单位为您支付专项培训费,并且对您进行了专业的技术培训,那么证书的归属就不能仅仅看“谁参与了考试”,而应该看证书内容中明确赋予您的是个人,或单位。

证书上写的明明白白,属于个人,离职带走是有依据的。
证书内容给单位或者单位和劳动者有明确约定的,处理方式不能照搬前面一种。
更容易忽略的,服务期。
单位出钱进行培训之后,如果与你签订了服务期的协议,你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离职,违背了协议的约定,就有可能需要按约定向单位付出违约金。
这笔钱并非是单位想要收取就收取,而是需要有专项的培训费用,专业的技术培训,以及服务期的约定这类事实作为依据,不能将普通的入职培训以及日常岗位的交底都随意地包装成专项培训。
所以,不要简单地把问题简化为“安全员c证是不是我的。
真正需要查询的是三件事情:证书的内容是写给谁的,单位是否为你支付过专项培训的费用,双方是否签订过服务期的协议。
手里仅仅只有口头的承诺,在离职的时候最容易产生争执;手里拥有证书,培训协议以及费用记录,这样谈判才不会只剩下情绪。
你是可以带走的,不能理解为任何情形下都可以拿走;单位是能够主张权利的,也不能够仅仅凭借一句“公司养活了你”就拿走证书。
将证书归属与服务期分开来看,答案就明白了:不存在单位出资进行专项培训以及有效服务时间的约定,证书的内容又明确地归属于个人,那么辞职带走一般是有依据的;如果存在相反的规定,那就按照证书内容以及协议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