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证并非一刀切取消,而真正取消管理,是总质量在4.5吨以下的普通货运汽车。
相关的管理要求进行调整后,各地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将不再给这类普通的货运车辆发放道路运输凭证。
车辆运输普通货物的时候,也不能仅仅以“没有证件经营”或者驾驶员没有取得相应的从业资质证件为由进行处罚。
这对于开着小货车来拉货的人来说,确实省去了一个大麻烦。
以前,车主经常需要在办理营业执照,道路运营许可证,车辆上牌以及营运证这些证件之间来回奔波,证件还得接受相应的管理。
现在,符合要求的小货车一般不需要再去办理车辆的营运证。办理手续以及持有的成本都减少了许多。
但是“营运证已经取消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货车都不需要证件”,更不代表买辆车就可以随意拉货。
重要的是看两件事情:车辆的总质量,还有运输的业务是否是普通货物的运输。
货车原本就是用于运货的,但是车主却需要为车辆另外单独办理一套手续。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证件重复,流程繁琐。

从业证和车辆经营证被认为有管理交叉的情况,减少其中一层的话,确实能够让个体的货运司机减少几次窗口。
但是,驾驶证,行驶证等基本证件也不能缺少。
车辆能不能上路、是不是符合安全的要求,不会因营运证不配发而一并免除的。
真正要办理营业执照的车辆,传统的流程还是先办理一个体户的名称预先进行核准,再去申请道路的经营许可,并且还需要领取营运证以及税务的登记证件。
车辆上牌后,还需要按要求上交驾驶员的上岗证,行驶证,购买附加费证相关材料,填写道路物流业户申请及查验登记,经道路运政部门查验审批后,方可领取营业证。
外籍营运的货车,需要提供原来车籍地的道路运政部门出具的营运货车转籍的通知单以及营运档案,其他手续按照新增车辆进行办理。
所以,不要仅仅记住营运证的取消这五个字了。
准确的说法是,4.5吨以下的普通货运汽车不再发放道路运输许可证,也不可以因此认定为没有证照经营。
超过这个范围,可能不属于一般的货运车辆,不可以照搬一般小货车的原则。
拿不准的时候,先看一下行驶证上总质量,然后确认一下车辆实际运输的类型。
证件减少是减轻负担,而不是免除一切责任;看清楚边界比听一句现在什么也不用办要稳妥多。